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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,“认知症”这个名称所代表的疾病一般包含了在特定时期或环境中(曾)被使用的“痴呆症”、“失智症”、“老年痴呆症”等概念。而“痴呆”(DEMENTIA)在专业文献中仅作为对症状的描述用语,并不含歧视或差别。
考虑到“痴呆症”等称谓名称、概念对患者和家属实际会产生各种歧视或导致耻感和差别,而“认知症”简单,明了,准确地表达出痴呆症的核心症状:认知功能障碍,降低了“痴呆”等称谓的负面意义。
目前在中国,已将此类病症的正式称谓改为“认知症”,但“痴呆症”等概念、称谓目前依然在社会、市民生活中被广泛使用。
在英语国家,针对该病症使用的英文是DEMENTIA,其语义中含有:“痴呆”、“弱智”、“疯狂”和“精神错乱”等含义,所以,在护理领域,大多以MEMORY CARE(记忆照护)来替代DEMENTIA CARE(痴呆症照护)。
2013年,美国精神医学学会的《精神疾病诊断与统计手冊》第5版(DSM-5)中,正式以“主要神经认知障碍”(MAJOR NEUROCOGNITIVE DISORDER)取代了“痴呆”(DEMENTIA)。“主要神经认知障碍”,可以简称为“认知症”或“认知障碍症”。
在亚洲地区,台湾地区在2001年,将痴呆改为“失智症”。香港地区在2010年曾经提出以“脑退化症”来替代痴呆,但这个名称后来被否定。2011年有十个医学和长者社会团体建议启用“认知障碍症”。后来,香港的老年痴呆症协会也正式更名为认知障碍症协会,标志香港正式启用“认知障碍症”来取代“老年痴呆症”。
日本在2004年,根据公民网选结果将痴呆改为“认知症”。2005年,日本保险行业正式将“认知症”作为法定用语。之后,政府进行了包括小学生在内的公民教育运动,呼吁创建一个善待认知症患者及其家庭的社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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